更新摘要

欧洲联盟已更新其非合作税收管辖区黑名单。

英属维尔京群岛、哥斯达黎加和马绍尔群岛已从名单中删除。

黑名单的新成员包括伯利兹、塞舌尔和安提瓜与巴布达。

影响:在欧盟内的公司(例如塞浦路斯的公司)向被列入黑名单的管辖区支付款项将面临预扣税。

欧盟决定的详细信息

于2023年10月17日,欧洲理事会决定将伯利兹、塞舌尔和安提瓜与巴布达列入其税收目的非合作国家名单。同时,英属维尔京群岛、哥斯达黎加和马绍尔群岛被从该名单中删除。

移除和添加的原因

英属维尔京群岛:在修订其信息交换框架后被移除,首次列入名单于2023年2月14日。

马绍尔群岛:在实施经济实质标准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后被撤销。

哥斯达黎加:由于对其外国来源收入免税制度的改革而被移除。

伯利兹、塞舌尔和安提瓜与巴布达:由于提供的文本中未指明的原因而被添加。

截至2023年10月17日的当前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

更新后的黑名单包括美属萨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安圭拉、巴哈马、伯利兹、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俄罗斯、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对塞浦路斯的税收影响

塞浦路斯通常不对向非居民的支付征收预扣税。然而,对列入黑名单的司法管辖区的实体的支付将产生预扣税:非上市公司的股息为17%,利息为30%(不包括个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为10%(不包括个人支付)。虽然不再将英属维尔京群岛列入名单是一个积极的发展,因为许多塞浦路斯结构历史上是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持股公司建立的,但由于塞舌尔和伯利兹在塞浦路斯结构中的频繁使用,它们的纳入尤其成为一个问题。

受影响交易的选择

针对受此更新负面影响的交易,可以考虑暂停支付或更改塞浦路斯公司受益股东的司法管辖区(例如,通过重新设立或股权转让)。

在制定国外结构时,必须在规划阶段慎重考虑选择“离岸”司法管辖区,无论其设立的原因是税收、资产保护还是其他原因。一位胜任的国际税务顾问可以帮助您应对这些复杂性,并识别并清晰沟通所有涉及离岸结构的风险。

法DAC6(第6次修订的欧盟反避税指令)报告的影响

这项修正可能会影响DAC6报告,特别是涉及向列入黑名单司法管辖区的收款方支付的可扣除的跨境支付。与新列入黑名单的司法管辖区打交道的塞浦路斯实体应评估潜在的DAC6报告要求。

背景信息

欧盟理事会于2017年制定的标准评估司法管辖区的公正税收、税收透明度以及遵守国际标准,以防止利润转移和侵蚀税基。欧盟《行为准则》小组负责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当局进行必要的讨论。

发现自己出现在欧盟非合作税收司法管辖区名单上的司法管辖区通常是那些未能有效参与与欧盟有关税收治理的讨论或未能履行实施必要改革的承诺的司法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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