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制度
(一)商标法
墨西哥有关商标的法律是1991年6月25日指定并于1991年6月28日生效的《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在墨西哥,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墨西哥《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规定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广告短语和原产地名称可以依法注册。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注册商标时,应当具体列出要求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所属类别。
(二)可注册类型
1、面额、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和全息图;
2、三维形状;
3、商品名称、名称或公司名称;
4、自然人的专有名称;
5、声音;
6、气味
7、多个操作元素或图像元素。
(三)禁止注册情形
1、要注册的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名称或常用名称;
2、当前语言中常用或通用元素的单词、短语、名称或比喻元素;
3、公共领域的三维形状或全息图;
4、要注册的产品和服务的描述性标志;
5、孤立的字母、数字或颜色;
6、不可注册单词的翻译、拼字变化或构造以及不可注册标志的音译;
7、复制或模仿任何国家、州、市或同等政治部门的盾牌、旗帜或标志的标志。
8、面额、首字母缩略词、符号、文书标志、国际组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
9、复制或模仿官方标志或印章、钞票或本国或外国硬币;
10、装饰、奖章或其他官方认可的奖项的复制品;
11、以制造某些产品或服务为特征的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名称或地方标志;
12、具有声望、认可或声望的人的姓名、姓氏、昵称或假名;
13、可能与文学或艺术作品的标题混淆的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以及对该作品元素的复制或模仿;
14、可能在公众中引起错误的迹象;
15、根据IMPI标准,可能导致与墨西哥知名商标混淆的相同或相似标志;
16、自然人自己的姓名或者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与商标产生混淆的相同或者类似标志,之前已经提出过或者已经提出过并且有效的;
17、违反公共秩序、道德、良好习俗或法律规定的内容。
(四)保护期限
墨西哥商标从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提前半年可申请续展,每次可续10年,次数没有限制,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
(五)参加的国家条约和组织包括
目前情况,墨西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六)需要注意的是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8月10日以后获得商标注册的墨西哥商标所有权人必须在商标注册满三年之后的三个月内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递交使用声明,若未提交此使用声明,注册商标会被注销。另外,商标在提交续展申请时也要提交使用声明。如果未按照规定提交,商标同样会被注销。
二、申请方式
1、单一国申请
直接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提出商标申请
2、马德里指定墨西哥申请
三、注册流程
1、商标查询
墨西哥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该商标是否能够获得保护。墨西哥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如果在这期间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那么该商标就可以获得保护。如果申请人发现有其他人已经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那么申请人就可以向墨西哥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2、形式审查
墨西哥商标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对申请书、委托书、商标图样、商品/服务清单、申请人信息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向申请人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的,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实质审查
墨西哥商标注册审查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进行的。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在审查过程中,主要是对商标的显著性、是否违反在先申请的在先权利、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墨西哥商标在注册后,申请人可以在1年内(最长为12个月)进行续展,每次续展申请需要缴纳一次费用。如果在商标续展申请中发现存在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可以通过申请无效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公告和异议
墨西哥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其商标注册申请,该公告由商标审查官发布。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人均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6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异议人须在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墨西哥专利商标局(以下简称“专利局”)提出异议。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提交答辩书。根据墨西哥专利法第38条和第41条的规定,申请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则该商标申请将会被驳回。异议人对墨西哥专利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5、注册和使用
①墨西哥商标注册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②在墨西哥申请商标注册后,在12个月内必须提交使用证据,否则该商标将会被撤销。
③申请注册的商标,自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初审公告期,任何人均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异议程序是自愿的,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墨西哥法院上诉。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姓名、地址——(以自然人名义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公司申请的需企业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个体户名义申请的,建议转为法人的个人名义申请,以避免申请国商标局下发关于申请主体资质的审查意见)
2、提供申请商标的样式——(字母商标提供文字;图形商标提供高清图示;图形商标需表明指定的颜色或按不指定颜色申请)
3、指定商标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选择对应申请国类目中的小类——(小类数量选择不设限,默认可以选择20个小类);
4、填写商标申请表1份,申请表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